苗木出售

如何区分权权交易行为与滥用职权罪

时间:2023-06-05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党纪处分条例中的权权交易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党员,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行为。该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刑法中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我国刑法把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一起规定在第九章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该行为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

  1.主体不同。党纪处分条例中的权权交易行为,主体只包括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党员。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更加宽泛,还包括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其他非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

  2.客体不同。权权交易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为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滥用职权罪侵犯的主要客体为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客观方面不同。权权交易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这里的“相互利用”,说明行为人至少为两人。这里的“利益”,既包括合法利益,也包括非法利益,既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其他非财产性利益。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严重破坏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具体行为表现主要有: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任意放弃职责;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罪不要求谋取利益,可以一人实施,也可以多人实施。

  4.严重程度不同。权权交易行为的认定对谋取利益的数额、价值并无要求;滥用职权罪的认定则需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敬靖)



关键词:
随机文章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